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份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金额为0.05元,如果该次收益分配中可供分配利润不足以使每份基金份额分配0.05元时,则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8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的基金份额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26年10月12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5、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10月1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6、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公示的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3.7、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8、登录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拨打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001。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华富淳恒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华富淳恒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认购份额而言)或者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于申购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6个月后的对应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2)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6年9月29日生效,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7年3月29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办理该等最短持有期届满的基金份额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自2026年10月12日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代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代销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要受直销中心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在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
(2)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分别计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资金提供方、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手续费)。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基金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中心和直销网上交易系统销售,A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系统销售。
5.1.2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官网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6年10月12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公告仅对华富淳恒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投业务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华富淳恒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华富淳恒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7.2 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7.3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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