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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达股份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范帆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计划自2026年7月8日起3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增持计划期满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4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12,265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范帆先生持有公司40万股股份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28万股。

  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R是 □否

  根据本次披露的增持计划,截至期满日,范帆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4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12,265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已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增持主体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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