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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壶化股份”)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44,660.2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15,849.73元,上述置换金额合计5,360,509.93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0号)核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2,801,31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949,988.6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4,087.3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725,901.29元。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24日划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年8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CDAA4B0655)。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投项目实施相关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595.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57,472.59万元拟用于下列项目,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058,230.20元,公司自2025年7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后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3,244,660.2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3,244,660.2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224,087.37元(不含税),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242,801.31元(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2,115,849.73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5,360,509.93元。

  二、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安排,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方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XYZH/2026CDAA4B0671),认为壶化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壶化股份截至2026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壶化股份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壶化股份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通过,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壶化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相关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6,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额度不超过55,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0号)核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2,801,31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949,988.6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24,087.3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725,901.29元。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24日划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年8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CDAA4B0655)。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子公司及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付款时间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而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额度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6,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可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5、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期内购买的产品可持有至到期。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7、收益分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理财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会对投资理财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满足保本、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要求,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理财产品,只用于购买符合前述条件的理财产品,选择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合作;

  (2)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事宜。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与审计,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持续督导机构。

  五、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 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6,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壶化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0号)核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2,801,314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变更为242,801,31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42,801,314元。

  二、 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三、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手续,并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议案1.00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附件3)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6年10月2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侯亚鹏

  (2)电话号码:0355-6010025

  (3)电子邮箱:912735398@qq.com

  (4)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02”,投票简称为“壶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     月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拟参加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14:30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17:00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经济开发区化工路1号壶化集团(邮编:047300),联系传真:0355-8778413(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知已于2026年9月2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20号)核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2,801,314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变更为242,801,31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42,801,31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就本次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并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及备案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相关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6,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的额度不超过5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44,660.2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115,849.73元(不含税),置换资金总额合计5,360,509.93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置换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持续督导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审议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鉴证报告》;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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