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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573,694,0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5.29%)的大股东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田控股”)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在本公告披露后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处置本公司股份3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告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广田控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目前并非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计划的主要内容

  执行原因: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广田控股败诉并立案执行。据此,法院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处置被执行人广田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3750万股。

  执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执行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37,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占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4.90%。

  执行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执行期间:公告后90日内,具体以实际执行时间为准。

  执行价格区间:价格区间为不低于委托挂单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的90%,具体以实际执行价格为准。

  本次广田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系司法机关的职权行为,不涉及广田控股前期披露的意向、承诺事项。本次被执行股份已于2022年6月办理质押登记。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股份变动时间、数量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二)本次变动属于“2023年8月27日前,股份已被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的,或者已作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因违约处置导致”的情形。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田控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强制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执行的进展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书》【(2025)辽01执462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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