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仇建平先生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5人,代表股份817,530,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4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26,051,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4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5人,代表股份291,479,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22%。
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7人,代表股份291,856,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3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77,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5人,代表股份291,479,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022%。
10、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境外上市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持有人委托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
1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关联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仇建平、王玲玲、李政、池晓蘅对议案2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24,218,502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包含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盛桂浩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有66名。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徐筝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徐筝:女,1984年3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2018年4月任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2025年5月任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2025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徐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徐筝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6年10月12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仇建平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本次会议选举仇建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仇建平先生的简历见公司2026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本次会议选举池晓蘅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池晓蘅女士的简历见公司2026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池晓蘅女士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周思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
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0571-81601088
邮箱:zq@greatstartools.com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周思远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李政先生、王玲玲女士、王暋先生、李锋先生、周思远先生、蒋赛萍女士、张茅女士、李井建先生、张肖松先生、潘国荣先生、唐枫先生、夏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李政先生、王玲玲女士的简历见公司2026年9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王暋先生、李锋先生、周思远先生、蒋赛萍女士、张茅女士、李井建先生、张肖松先生、潘国荣先生、唐枫先生、夏勇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倪淑一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倪淑一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选举了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
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人数为5人,其成员由2名独立董事和3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仇建平、池晓蘅、李政、蔡云峰、寿健,由董事长仇建平担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数为5人,其成员由3名独立董事和2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寿健、蔡云峰、余伟民、池晓蘅、徐筝,由独立董事寿健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数为3人,其成员由2名独立董事和1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余伟民、寿健、池晓蘅,由独立董事余伟民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数为5人,其成员由3名独立董事和2名非独立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人选为蔡云峰、余伟民、寿健、仇建平、徐筝,由独立董事蔡云峰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晓明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王晓明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公司聘任陆海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2026年10月12日至2029年10月11日。
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0571-81601088
邮箱:zq@greatstartools.com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陆海栋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暋:男,1971年5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6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6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王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李锋:男,1975年1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6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9,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李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周思远:男,1986年4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1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周思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周思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蒋赛萍:女,1971年11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一职,2013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一职,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销售总监,2022年5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蒋赛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蒋赛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茅:女,1979年8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部经理,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电商部总监,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电商部高级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李井建:男,1970年7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5月至2021年5月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监。2021年5月至2024年10月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高级总监。2024年10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井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00017%。李井建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李井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肖松:男,1966年3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 年7月至 2002 年5月,任亚泰凯隆(镇江)电子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2年5月至 2006 年11月,任美国家得宝采购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产品控制经理;2006 年 12 月至 2013 年2月,任欧倍德中国采购公司高级质量经理,2013 年3月至 2025 年2月,任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轻工产品服务事业部中国大陆及中国香港总监。2025 年2月加入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肖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张肖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潘国荣:男,1966 年10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 年2月至 2003 年4月,任公司技术开发工程师。2003 年5月至2023 年7月,任公司旗下杭州联和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7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越南基地制造部总经理。2025 年8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越南基地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潘国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潘国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唐枫:男,1975 年8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5月加入巨星科技。2015年至2025年11月,任职巨星科技外销部总监一职。2025年11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唐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唐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夏勇:男,1985 年9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5月至 2021 年6月,任巨星科技高级销售经理。2021年7月至 2023 年9月任巨星科技旗下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2025年11月,任巨星科技旗下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夏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夏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倪淑一:女,1976年5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倪淑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倪淑一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王晓明: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2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巨星科技工厂财务经理。2019 年4 月至2025 年 12 月,任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6 年1 月至2026年3月,任巨星科技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26年4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王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王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陆海栋先生: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3月至今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陆海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陆海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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