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资金80,654.8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32.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5,122.0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67.5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367.58万元,系尚未支付/置换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24年4月15日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80,822.15万元调整为72,754.50万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2024年8月14日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募投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749.7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实施主体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为公司和同力玻纤,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同力玻纤提供借款不超过6,8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 2024年12月20日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12月。同时,调减“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募投项目改变前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为5,016.90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6.90%。
(四) 2025年7月23日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291.54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泰铠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铠安能)为“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实施主体后,“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为平安实业和泰铠安能,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五) 2026年1月20日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6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已为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因“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所涉的通城、武汉研发中心研发大楼涉及部分用途变更,故对“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用途和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
(六) 2026年4月10日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向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的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已为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七) 2026年9月10日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市场需求变化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拟调减“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及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该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本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为2,500.00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3.43%,本次调整后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0.33%。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属于对公司业务产生支持性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238.1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补充营运资金结余金额为负主要系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0.55万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095.16万元与现金管理余额5,238.10万元合计12,333.26万元,高于募集资金结余/节余金额10,537.96万元,差异金额为1,795.30万元,主要系取得利息收入所致
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金额10,537.96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72,754.50万元的比例为14.48%。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8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建设中,后续将持续投入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的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净额20.55万元
注2:根据公司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同时调减“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500.00万元,并将该募投项目调减的金额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项目”,调整后“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856.63万元,调整后“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项目”的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4,791.54万元,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计算中暂不包括该变更事项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8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属于对公司业务产生支持性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54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2项提案需逐项表决。上述1-9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30日8:30-17:3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37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37400
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59”,投票简称为“平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及类别: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0月9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72,346,234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股票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要求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或承担。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逐项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8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7-2029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相关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全权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2、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等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4、 决定聘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署、修改、补充、呈报、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相关协议和文件;
5、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协议;
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 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本次发行,授权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递交延期申请并根据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形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申报、问询及审核回复、备案等手续;
8、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及办理相应公司变更登记等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后续事宜;
10、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11、 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2、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已于前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前述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49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统计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资金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统计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操作,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相关置换款项均已及时划转。
四、本次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 公司从境外采购设备、原材料等,需以外币进行支付的,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外汇账户先行支付,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 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设备、原材料、研发材料等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因此募投项目涉及的设备、原材料、研发材料等不宜单独采购,若按照募投项目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实践操作,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统一支付更为符合公司利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 进口增值税、预提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局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
4、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人员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相应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五、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求,由相关部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境外采购合同;
2、 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核准,财务中心审核无误后执行付款手续,并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
3、 财务中心建立明细台账,逐笔统计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等款项,按月编制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包括支付对象、支付时间、金额、所属募投项目等;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财务中心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定期将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所垫付的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相关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上述置换事项将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4、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的相关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