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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 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5,999.2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截至2026年10月15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830.7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25,997.31万元。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拟使用12,000万元-2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 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5,999.2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4.3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23元/股,最低价为28.51元/股,累计回购金额为19,998.1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10月15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830.7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25,997.31万元。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2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6,784,98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次股东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童建国先生、副董事长徐水土以通讯方式参加,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童嘉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均已列席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

  1. 本次股东会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为议案1-4。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沈博远、胡海洋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103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原定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且暂存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2,052,580股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30日、2026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3)及《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02)。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0,818,723股减少至508,766,143股,注册资本将相应由人民币510,818,723元减少至人民币508,766,143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893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2. 申报时间:2026年10月1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7:00)

  3. 邮政编码:324000

  4. 联系人:王琳

  5. 联系电话:0570-3832502

  6. 邮箱:yhzqsw@qhyh.com

  7.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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