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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善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6,848,20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24%。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后,吴善国先生累计质押股份66,400,000股,约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5.22%,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44%。

  ● 吴善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继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347,13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00%,本次质押后,吴善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继艇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4,200,000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32%,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20%。

  一、本次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吴善国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0,100,000股补充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将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32,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

  

  2.本次延期购回涉及股份的质押情况

  

  3.本次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善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继艇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有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其他说明

  吴善国先生征信情况良好,收入来源稳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所质押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亦不存在负有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033        证券简称:三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光明中路51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9,044,335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继跃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部分董事通过在线会议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程沧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李帅红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一平、曹琳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三维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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