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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6-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董事长周志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10、除董事史旭光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外,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李晓鹏先生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龚敏先生以线上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2.00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选举李晓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2、律师姓名:莫小驰、张力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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