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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696         证券简称:三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888号18栋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敏先生因公无法主持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万志坚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324,694,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71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78,689,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706%。

  (2)网络投票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46,005,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011%。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议案均获得股东会投票表决通过。其中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强、贾茗铄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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