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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6-082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26年6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2026年6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注册通过,并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7号)。

  近日,公司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变更保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招商证券作为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罗媛女士、王克春先生担任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现因王克春先生个人工作调整,无法继续担任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委派徐亮先生(简历附后)作为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接替王克春先生,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罗媛女士和徐亮先生。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招商证券关于本次发行相关的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公司董事会对王克春先生在担任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附件:徐亮先生简历

  徐亮先生,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持有法律职业资格。主要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包括龙行天下主板IPO项目、百利食品北交所IPO项目、强达电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湖南海利非公开发行项目、鑫远股份新三板挂牌项目、湖南昱成投资收购上市公司兰州黄河项目等。徐亮先生最近三年内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符合担任本次发行签字保荐代表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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