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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6-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011号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说明: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73,874,227股,其中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6,500,05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57,374,177股。

  2、内资股(A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全部提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李烜如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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