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代码:601238A股简称:广汽集团公告编号:2026-057
H股代码:02238H股简称:广汽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及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予董事会在有效期内在境内外债券市场发行本金不超过15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详细信息可查阅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及2026年6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PDFI119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5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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