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5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25.44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5%。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7)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8)。
3、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
4、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6年10月21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0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7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因此上述激励对象所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5.4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5%,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不包含已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及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咸亨国际可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咸亨国际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咸亨国际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授予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1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企业类型、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业类型、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关于变更企业类型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变更后的企业类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中2名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17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81,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元/股。待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9,393,200股变更为409,211,6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地由409,393,200元减少至409,211,6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订情况如下: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企业类型、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4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2日
至2026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6年10月27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
六、 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证券部
2、会议联系电话:0571-87666020
3、电子信箱:xhgjzqb@xianhengguoji.com
4、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星璜巷101号咸亨科技大厦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3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8.16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90元/股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17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1,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9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7)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58)。
3、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1)。
4、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和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公司裁员等原因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八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有10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前述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解除限售的12.16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回购注销18.16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披露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10,282,24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822,579.2元(含税)。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09,393,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6,911,892元(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7.29-0.08-0.31=6.90元/股。
(三)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253,04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将由409,393,200股变更为409,211,600股。
(单位:股)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及方法合规、准确,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咸亨国际可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咸亨国际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拟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咸亨国际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授予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均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6-050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10月16日在咸亨科技大厦11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来兴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57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5.4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17名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8.1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另外,鉴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29元/股调整为6.9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企业类型、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企业类型、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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