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6-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西藏藏青基金投资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发展(海南)有限公司(曾用名: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发展”)联合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西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藏青基金”)。西藏藏青基金总规模371,000万元,藏格矿业发展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占其份额13.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进展情况
西藏藏青基金为获取充足资金以支持其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拟进行扩募并新增4名有限合伙人。此次扩募规模为160,000万元,藏格矿业发展基于战略规划及资金安排,不认购本次扩募份额。藏格矿业发展及其他各合伙人已重新签署《西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本次西藏藏青基金扩募及合伙人新增情况如下:
(一)扩募实施:西藏藏青基金计划扩募160,000万元,总规模从371,000万元增至531,000万元;
(二)新增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沙鸿运投资”)、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沙鸿运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沙鸿运投资为公司关联方,其本次作为新增合伙人之一参与西藏藏青基金扩募,扩募完成后,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三、基金扩募的基本情况
西藏藏青基金扩募完成后,总规模从371,000万元增至531,000万元,各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扩募前后各合伙人的认缴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西藏藏青基金扩募后的认缴出资数据源自各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各方最终出资结果以西藏藏青基金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四、新增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除新增有限合伙人以及调整合伙人出资、管理费用收取、投资决策方式之外,《合伙协议》的其余重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管理费
全体合伙人同意首次交割日起前三年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计付管理费;第四年至第六年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1.8%计付管理费。自本合伙企业设立且本基金备案通过之日起30日内按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的2%计提并支付第一年的管理费,第二年至三年的管理费分别按照2%的标准于每年第一季度支付;第四年至六年的管理费分别按照1.8%的标准于每年第一季度支付;第六年以后,则不计收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对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豁免收取管理费。
就本合伙企业自2026年5月1日以后所发生的新的实缴出资(包括但不限于新合伙人入伙、现有合伙人追加出资、现有合伙人实缴其尚未缴纳的出资份额等任何导致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增加的情形),应按以下方式计付管理费:
1.一次性计提首次管理费: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应在新增实缴出资到达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日起7日内,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各期间所对应的费率分段计算首次交割日起至该笔出资实际到达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之日间应计的管理费金额,并一次性收取该追溯期间的全部管理费。
2.后续管理费的收取:自该笔新增实缴出资的支付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其后续的管理费计提与支付,应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所确定的期间、费率及支付节点进行支付。
(二)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310,000,000元整(¥伍拾叁亿壹仟万元整),由全体合伙人缴纳,具体以实际认缴的情况为准。
(三)投资决策
本合伙企业将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退出的相关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组成,全部由管理人委派。
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基金投资、退出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决议应取得全部委员通过。
有限合伙人可委派2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观察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出建议。观察员不享有表决权,但享有参会以及知情权,包括同步接收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议案、会议记录、决议等)等。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扩募及新增合伙人,将引入新的战略资源,有利于推动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扩募完成后,藏格矿业发展对西藏藏青基金穿透后持有份额将由54.09%下降至37.79%,对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穿透后持有股权比例将由21.09%下降至14.74%。此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事项
西藏藏青基金后续的募集资金到位、基金备案等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西藏藏青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西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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