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下转C43版)

  证券代码:688808         证券简称:联讯仪器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制定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与本次发行相关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备案事宜。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股份(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生效后,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即同时废止。在此之前,除另有修订外,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二、 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与补充完善,具体如下:

  

  上述制度中《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各项制度经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公司现行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联讯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附件:《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修订对照表

  

  (下转C43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