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0日、4月14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决定调整2026年度与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州铝业”)和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莱尔”)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25.70亿元调增至29.80亿元,调增4.10亿元。
(1)2026年1-9月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2026年度预计情况及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龙州铝业董事长常振先生、董事刘子成先生和河南莱尔董事长陈凯先生均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日常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第十届八次会议审议;同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十届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此项交易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申请行政许可。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龙州铝业
(1)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崇左市龙州县上龙乡民权村板正屯38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23322610143B
经营范围:铝土矿产品、铝冶炼产品及相关金属、铝加工产品销售(不得从事生产、加工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氧化铝、氢氧化铝、金属镓、铝工业废弃物(赤泥、粉煤灰)生产、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生产、加工、冶炼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36%,但不是控股股东;三门峡凯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4%,广西龙州县工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查询,龙州铝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5年度,龙州铝业资产总额297,877.62万元,净资产184,830.2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21,531.35万元、净利润40,636.63万元(已经审计);2026年1-9月,资产总额317,937.78万元,净资产150,184.5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5,861.16万元、净利润796.09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龙州铝业董事长常振先生、董事刘子成先生均为公司副总经理,龙州铝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龙州铝业成立于2014年,作为优质的氧化铝供应商,具有成本优势、区位优势和配套产业优势,经营情况正常,盈利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4)2026年预计情况调整原因:为保障公司电解铝生产所需原材料氧化铝供应的稳定性,优化原材料采购战略布局,公司拟增加对龙州铝业的氧化铝采购规模。
2、河南莱尔
(1)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黄河路569号
法定代表人:张丽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04.3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MA9NG9XT3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3.60%,公司全资子公司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40%,韩巍持股8.00%。
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查询,河南莱尔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5年度,河南莱尔资产总额37,425.54万元,净资产11,247.8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9,902.02万元、净利润1,293.52万元(已经审计);2026年1-9月,资产总额55,086.90万元,净资产20,742.7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7,832.65万元、净利润2,015.85万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河南莱尔董事长陈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河南莱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河南莱尔作为上市公司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涂碳铝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经营态势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4)2026年预计情况调整原因:随着河南莱尔产能释放,为适配公司铝加工业务发展规划,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布局,公司新增涂碳铝箔采购业务并扩大对其的铝箔销售规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应遵守的原则
(1)公司与关联方互相提供产品和服务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双方有权依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对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同时亦应履行相应的服务义务。
(2)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服务和产品的条件将不低于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的条件,并给予优先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如有第三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条件优于关联方,公司将选择从第三方获取相同或相似产品和服务,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关联方发出终止该等产品与服务采购的通知。
(4)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以及质量等标准。
2、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价格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1)有国家定价的,遵从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依据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
(3)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是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4)依据属性和金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采购程序应当通过招标程序采购的产品和服务,价格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龙州铝业采购氧化铝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向龙州铝业采购氧化铝签订的《氧化铝现货购销合同》主要条款:
1、货物重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出卖人实际交付数量为准。
2、货物最终价格
2.1货物的最终价格含13%增值税;
2.2以现货指数价广西地区现货指数价、阿拉丁·中营网http://www.aladdiny.com、中国金属网(安泰科)http://www.metalchina.com、百川盈孚http://www.baiinfo.com三家机构公布的“广西地区”氧化铝每日现货价格平均值的月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2.3袋装产品价格=合同月广西地区现货指数价+上浮20元/吨,散装产品价格=合同月广西地区现货指数价;
2.4合同月系指:合同期内每个自然月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不论付款和交货周期情形如何,作价周期不变。
3、款项支付:买受人应当均匀支付货款,可以分批付款分批提货,但须在合同月当月25日前付清当月所有货款。
(二)公司向河南莱尔销售铝箔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河南莱尔销售铝箔签订的《供方年度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1、具体供货的物料名称、物料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等信息以河南莱尔订单为准。
2、货物最终价格
2.1货物的最终价格含13%增值税;
2.2铝锭价为结算月上月“世铝网 https://market.cnal.com/”网站“上海期货”铝价月均价。
2.3铝电池箔产品价格=“上海期货”铝价月均价+加工费;
2.4合同月系指:合同期内每个自然月上月的1日-月底最后1天,不论付款和交货周期情形如何,作价周期不变。
3、款项支付:先货后款,买受人应当以电汇、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
(三)公司向河南莱尔采购涂碳铝箔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向河南莱尔采购涂碳箔签订的《涂碳铝箔(XWD)年度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涂碳铝箔(XWD),合金/厚度1100Y、1060、1070、1235D、1100/12、13、15μm,宽度、外径和数量以实际发货为准。
2、货物最终价格
2.1货物的最终价格含13%增值税;
2.2铝锭基价为订单月上月“上海有色金属网”SMM AOO铝月均价。
2.3涂碳铝箔产品价格=“上海有色金属网”铝价月均价+加工费;
2.4合同月系指:合同期内每个自然月上月的1日-月底最后1天,不论付款和交货周期情形如何,作价周期不变。
3、款项支付:先货后款,买受人应当以电汇、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货款。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持续、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该等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关联交易的实施及事后报告程序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或当年累计金额不超过各项预计总额,可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如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或当年累计金额超过各项预计总额,公司将根据超出金额按照规定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并依法进行披露。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了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理由充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第十届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十届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龙州铝业营业执照;
4、河南莱尔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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