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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任期均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至此,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6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现将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刘洪兵先生

  非独立董事:刘洪兵先生、谭素清女士、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朱疆燕女士、刘欣女士

  独立董事:蒋庆哲先生、杜宇先生、贾茜女士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刘洪兵先生(召集人)、蒋庆哲先生、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刘欣女士

  2、审计委员会:贾茜女士(召集人)、杜宇先生、秦明先生

  3、提名委员会:蒋庆哲先生(召集人)、刘洪兵先生、杜宇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杜宇先生(召集人)、朱疆燕女士、贾茜女士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姜述安先生

  副总经理:侯克江先生、赵勇先生

  财务总监:朱疆燕女士

  董事会秘书:秦明先生

  总工程师:靳虹先生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周斌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6-2959582

  传真:0996-2692898

  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洪通工业园三楼

  电子邮箱:htgf@xjhtrq.com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6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洪通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蒋庆哲先生、杜宇先生、贾茜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秦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的逐项表决结果详见本公告相关内容。

  3.本次股东会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磊中、顾祺增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9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秦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秦明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财务、法律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秦明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秦明先生的简历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7)。

  (二) 截至公告披露日,秦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 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秦明先生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 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提名委员会认为秦明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秦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秦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并按相关规定完成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备案。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7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10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刘洪兵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洪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洪兵先生、蒋庆哲先生(独立董事)、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刘欣女士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刘洪兵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贾茜女士(独立董事)、秦明先生、杜宇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贾茜女士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杜宇先生(独立董事)、朱疆燕女士、贾茜女士(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杜宇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蒋庆哲先生(独立董事)、刘洪兵先生、杜宇先生(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蒋庆哲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姜述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逐项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侯克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侯克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疆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秦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靳虹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相关人员简历

  1、刘洪兵

  刘洪兵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研修。曾任公司总经理、洪通有限执行董事、和硕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尉犁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和静洪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乌市洪通董事长、库尔勒市朗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霍尔果斯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2,152,423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刘洪兵先生与其配偶谭素清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欣系刘洪兵先生与其配偶谭素清女士的女儿。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刘洪兵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2、姜述安

  姜述安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新疆燃气行业协会理事长,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科技委员会委员。曾任乌鲁木齐市煤气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乌鲁木齐市燃气总公司技术处副处长、用户发展处处长、副总经理、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新疆金源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吉瑞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城市燃气学会输配委员会委员、和静洪通执行董事、且末洪通执行董事、乌市洪通董事长、巴州能源执行董事、洪通物流执行董事、交投洪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述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姜述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3、秦明

  秦明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阿勒泰国家粮食储备库防化科科员、副科长、北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方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新疆方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天业节水灌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交投洪通董事、四川洪通能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596股。除上述简历披露外,秦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4、朱疆燕

  朱疆燕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曾任新疆雅克拉炭黑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会计、总经理助理、和静巴音布鲁克生态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库尔勒销售分公司和静经营部稽核、和静洪通会计、财务经理、伊犁洪通监事、吐鲁番洪通监事、哈密洪通董事、洪通有限计划财务部部长、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洪通燃气董事、财务总监、新源洪通董事、四川洪通能源董事、和静洪通董事、新疆库尔勒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疆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朱疆燕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5、刘欣

  刘欣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主修金融学/会计学(本科双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主修比较商业经济学(硕士)。2019年12月-2024年06月任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2024年06月至今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欣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洪兵先生与其配偶谭素清女士的女儿。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刘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6、杜宇

  杜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杜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7、蒋庆哲

  蒋庆哲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华东石油学院、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先后担任全国学联副秘书长;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副处长、学工处长,化工系主任,党委副书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副会长、中国石油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庆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蒋庆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8、贾茜

  贾茜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职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西安外国语大学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贾茜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9、赵勇

  赵勇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建筑公司施工员、巴州西部瑞普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经理、北京恩瑞达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总监、洪通有限副总经理、安全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乌市洪通董事、尉犁洪通执行董事、且末洪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9,188股。除上述简历披露外,赵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10、侯克江

  侯克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乌鲁木齐市燃气总公司信息档案处处长;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中心、生产调度中心主任;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事业本部副总经理;新疆车用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新疆洁威车用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疆车用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党委委员、副总裁;现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克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侯克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11、靳虹

  靳虹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河南中原绿能高科有限责任公司LNG工厂班长、河南中原绿能高科有限责任公司LNG工厂技术员、鄂尔多斯市星星能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达州市汇鑫能源有限公司副厂长、山东绿能燃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洪通有限副总经理、巴州能源总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巴州洪通能源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9,193股。除上述简历披露外,靳虹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12、周斌

  周斌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中共党员。曾任新疆红山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23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外,周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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