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6.10元/股,回购期限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8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5.82元/股、最低价为5.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9.29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7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1,240,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1%;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3,906,2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3.78%,占公司总股本的45.39%;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5,00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8,906,2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7.05%,占公司总股本的41.24%。
● 控股股东长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瑾尊越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瑾尊越1号基金”)、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牧鑫鼎泰1号基金”)、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859,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6%;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3,906,2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3.87%,占公司总股本的45.39%;本次解除质押股份25,00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8,906,25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8.04%,占公司总股本的41.24%。
● 截至目前,长久集团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长久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长久集团于2026年10月19日将其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2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长久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若再发生质押事项,后续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长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82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22%,占公司总股本的1.37%,融资余额3,000万元。控股股东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001万股(包含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6.94%,占公司总股本的16.57%,融资余额27,500万元。长久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营业利润、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长久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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