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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50          证券简称:安乃达       公告编号:2026-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20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133弄19号A座1-2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卓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董事长黄洪岳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李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为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诚毅、何湾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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