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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6-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6年9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截止目前,本次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4-00011号),截至2026年9月27日,公司已收到参与本激励计划的9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500,000.00元。

  公司向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授予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10,279,970股通过发行股份授予,720,030股通过证券回购账户B886993014中的股份授予(证券回购账户B886993014中共有2,732,168股,其中720,030股用于本激励计划,剩余2,012,138股用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已就通过证券回购账户授予的720,030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向98名激励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的720,03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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