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 泊 尔 公告编号:2026-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 47.85%,主要系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下降86.7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出口退税和政府补助款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下降34.02%,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减少所致。
4、其他债权投资期初余额为0元,期末余额为1,125,517,068.5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以上到期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68.31%,主要系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初余额为0元,期末余额为1,388,554,471.65元,主要系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致。
7、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59.33%,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长62.53%,主要系报告期内业绩激励基金增加所致。
9、库存股期初余额为233,469,742.25元,期末余额为 0 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注销前期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所致。
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256.44%,主要系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失,上年同期产生汇兑收益,以及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30.27%,主要系报告期内可转让大额存单投资规模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对周转缓慢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基数较低。
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41.16%,主要系报告期内可转让大额存单到期交割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7.33%,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3.54%,主要系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5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进行自主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上述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窗口期的规定,公司披露季度报告前五日内不得行权,上述第一个行权有效期于2026年10月16日提前届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可行权的480,780份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80,780份,行权价格为36.49元/份;
2、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
3、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
4、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3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年10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授予53名激励对象1,075,00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3年10月26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于2023年11月7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进行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同时,公司拟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的56,72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8、2025年11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拟注销的56,72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1月6日办理完毕。
9、2025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因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第一个行权有效期于2026年10月16日届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可行权的480,780份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
10、2026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等待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第二个行权期自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50%。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3年10月26日,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10月26日届满。
2、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因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股票期权进行行权。除上述情况外,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情况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 股票期权简称:苏泊JLC3
3、 股票期权代码:037405
4、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80,78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列示如下:
5、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6.49元/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可行权期:自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7年10月25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7、 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内
四、 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公司对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成100%行权条件而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关于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的详细信息可参见2026年10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上述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五、 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六、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480,780股,其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 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480,78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 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均合格且符合公司及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指标等其他行权条件,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八、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行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行权激励对象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可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按照其所在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达成比例对相应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公司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对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56,72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概述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3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3年10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授予53名激励对象1,075,000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3年10月26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6、2023年11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于2023年11月7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进行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80,780份。同时,公司拟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的56,72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8、2025年11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拟注销的56,72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11月6日办理完毕。
9、2025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23日止(因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第一个行权有效期于2026年10月16日届满)。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可行权的480,780份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
10、2026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相关业绩达到基础目标及以上为激励对象可全部或部分当期行权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所在业务单元的相关业绩未达到基础目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将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整体达成率为89.45%,故公司需进行注销的股票期权为56,720份。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详细信息可参见2026年10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变动具体如下: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和条件都保持不变。
综上,公司拟注销股票期权56,720份。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并对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56,720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苏泊尔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律师对本次期权注销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4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发放条件已经成就。经公司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和《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分别向280和286名奖励对象发放激励基金22,800,474元和26,248,536元,合计人民币49,049,010元(税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决策程序
(一)《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1、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该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3年10月1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3、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2023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按照《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22,903,379元激励基金,向285名符合获授条件的奖励对象进行分配。
4、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按照《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22,800,474元激励基金,向280名符合获授条件的奖励对象进行分配。
5、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已满足2023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发放条件,公司按照《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向285名奖励对象发放激励基金,合计人民币22,903,379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20日、2024年3月30日、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和《关于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073、2024-020、2025-023和2025-061)。
(二)《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1、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该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2024年9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3、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按照《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26,248,536元激励基金,向286名符合获授条件的奖励对象进行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1日和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4-046和2025-023)。
二、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情况说明
根据《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若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可以提取激励基金,提取上限不超过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的3%。
根据《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若考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计算),可以提取激励基金,提取上限不超过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的3%。
公司根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数据计算得出2024年度考核口径的净资产收益率为37.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2.44亿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确定,公司2024年度实际计提激励基金22,800,474元(税前)和第二期激励基金26,248,536元(税前),合计人民币49,049,010元(税前),分别授予280和286名符合获授条件的奖励对象,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发放安排
两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提取的激励基金各发放期及各期发放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4年度激励基金发放时间段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10月18日,《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4年度激励基金发放时间段为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9月19日,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时间段内择机进行激励基金的发放。
四、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本次发放不会对公司2024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条件已成就,本次拟发放的业绩激励基金总额和奖励对象人数均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保持一致,发放事宜符合公司《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6-06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9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2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 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1月5日下午5: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5、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继德 方琳
电 话:0571- 8685 8778 传 真:0571- 8685 8678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证券部
邮 编:310051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2”,投票简称为“苏泊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 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6-05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召集。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其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5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共计480,780份股票期权可进行行权,行权价格为36.49元/份。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所在业务单元未达成100%行权条件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部分未达成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56,720份。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部分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条件已成就,公司拟按照《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和《第二期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分别向280和286名奖励对象发放激励基金22,800,474元和26,248,536元,合计人民币49,049,010元。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发放方案的公告》详见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Stanislas de GRAMONT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董事职务,公司控股股东SEB INTERNATIONALE S.A.S提名Lo?c MOUTAULT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Lo?c MOUTAULT先生的简历附后。
Lo?c MOUTAULT先生:法国国籍,1971年生,毕业于勃艮第商学院。现任SEB集团首席执行官,历任玛氏宠物护理全球总裁、皇家宠物食品全球总裁、皇家宠物食品亚太区负责人等多个区域及全球性管理岗位。
Lo?c MOUTAULT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SEB S.A.中担任高管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Lo?c MOUTAULT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2026年10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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