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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公告编号:2026-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3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3日

  至2026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2日9: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六楼证券部

  (四)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办理登记所需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出席的还应出示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使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邮件或信函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请在邮件或信函中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芳

  联系电话:0512-66511685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1031号六楼证券部

  邮箱:zqb@huajie.com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在上表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66,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2、股东“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更名为“上海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7月2日更名为“海口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把握半导体测试接口赛道的发展机遇,公司拟通过收购苏州格丽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切入半导体测试配套领域,拓展业务边界,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整体盈利水平。

  公司已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之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审议。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陆亚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德龙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陆亚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德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陆亚洲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德龙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公告编号:2026-055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6年10月12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陆静宇女士、罗勇君先生、陈双叶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亚洲先生主持,总经理王奕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华之杰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华之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之杰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7)。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00           证券简称:华之杰          公告编号:2026-056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部分发起人名称变更、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事项,需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应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每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0.3股。

  该利润分配方案经2026年5月21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已于2026年7月20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29,830,075股,注册资本由100,000,000元变更为129,830,075元。

  二、发起人名称变更

  公司发起人颖策商务咨询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华之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更名为颖策商务咨询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杰之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海口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三、增设副董事长职务

  公司将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若干人。

  四、修订公司章程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表中所列条款外,《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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