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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57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基本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及公司股东魏罡先生(以下共称“转让方”)于2026年9月17日分别与上海峄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峄昕澄真尊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上海峄昕”)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同》,并于2026年9月24日分别与上海峄昕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同>补充协议》,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62,373,92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上海峄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9日、2026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53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55号)。

  二、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于2026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0月21日,合计过户股份数量为62,373,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相关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邹剑寒先生与李五令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告中,占总股本比例数值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如存在各明细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上海峄昕(代表“峄昕澄真尊享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62,373,9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受让方已承诺不谋求控制权,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身承诺的要求。

  3、受让方承诺自公司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转让、减持本次转让中取得的股份。在限售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转增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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