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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和公司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6-070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决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并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及发行方案

  结合公司资金需求、财务状况及市场融资环境,公司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总额度人民币300亿元,其中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人民币200亿元,公司债券注册额度人民币100亿元(实际注册额度以取得有权决策机构批复载明的额度为准)。

  (一)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方案

  1. 注册及发行主体: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市场:中国银行间市场;

  3. 注册及发行额度:拟注册额度人民币200亿元,最终发行额度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4. 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具体发行品种拟于发行阶段确定;

  5.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6. 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择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或投资收购以及符合法律法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其他用途。

  (二)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方案

  1. 注册及发行主体: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3. 注册及发行额度:拟注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最终发行规模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取得批复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4. 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等,具体发行品种拟于发行阶段确定;

  5.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利率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6. 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择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8. 募集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股权投资、基金出资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授权事项及期限

  (一)授权事项

  为合规、高效地完成公司上述注册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规模等)、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选聘与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等,并签署和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修改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4.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上述授权的具体行使如涉及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包括香港上市规则)的适用要求,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批准、披露及其他程序。

  (二)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决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未来3-5年是公司产业升级、规模扩张的关键阶段,多个煤化工、重点煤矿项目等进入集中建设期,相关资金需求显著增加。为保障资本开支、满足长期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统筹融资安排、构建多元融资体系、提升整体资金效率。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支撑公司各业务板块协同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总经理张长岩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6-068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国神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送了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3日发送了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6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26号华实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虹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非执行董事李新华因公请假,委托执行董事张长岩代为出席会议并投票。执行董事张长岩召集、主持会议,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的议案》

  1.同意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后,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及公司债券注册及后续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后续公司将在授权有效期内履行必要的审批流程后组织实施具体发行工作。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公告》。

  (四)《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决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及相关授权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及相关授权的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和公司债券的公告》。

  (五)《关于数科公司吸收合并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

  批准国能数智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数科公司”)(中国神华、国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公司”)分别持有其80%、20%的股权)分步实施对信息技术公司(中国神华持有其100%股权)的吸收合并,具体为: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信息技术公司将所持数科公司2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神华;待股权划转完成后,由数科公司对信息技术公司实施吸收合并。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六)《关于〈中国神华2026~2028年内控监督评价工作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七)《关于修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八)《关于制定〈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九)《关于制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权责清单(2026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十)《关于召开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中国神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将择期另行披露。

  (十一)《关于新疆能源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西部能源所持煤制气公司50%股权的议案》

  1.批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新疆能源”)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西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西部能源”)所持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煤制气公司”)50%股权,交易对价61,767.395693万元(最终依据经备案的评估值确定),资金由中国神华以增资的方式拨付。

  2.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公司关联/关连董事已充分披露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易存在的利益关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确认对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易没有且不存在利益关系。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确认:

  1.本议案所涉及关联/关连交易从公司角度而言,在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实施;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2.公司董事会就该等关联/关连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关连)董事康凤伟、李新华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报告,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收购国能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一、二、四、六、七、八、十一;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三;独立董事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十一,全部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总经理张长岩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本季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 本公司负责人张长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完成收购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能源合计持有的12家标的公司股权(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12月20日,2026年1月23日、1月29日、1月31日、2月6日、2月13日、3月13日、3月18日、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A股公告),除晋神能源外,其他11家标的公司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上述收购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比较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和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184,213户,H股记名股东1,600户。

  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报告期末,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1,593,528股。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合计15,187,551,17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0.02%。

  4.本公司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详见本公司2026年9月23日H股公告及2026年9月24日A股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运营数据

  

  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完成收购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能源合计持有的12家标的公司股权,本集团2026年主要运营指标包含除晋神能源以外的其他新并入资产相关数据。为保持业务数据的可比性,本集团对可比期间主要运营指标进行追溯调整(下同)。

  (二)煤炭分部经营情况

  1.销售情况

  (1)按煤源类型和定价机制分类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区域分类

  币种:人民币

  

  2.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3.按煤源类型分类的煤炭产品销售毛利(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注:外购煤销售成本包括外购煤采购成本以及为达成销售而发生的运输费、港杂费等。

  4.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

  单位:人民币元/吨

  

  其他成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维简安全费、洗选加工费、矿务工程等,约占78%;②生产辅助费用,约占12%;③征地及塌陷补偿、环保支出、税费等,约占10%。

  (三)发电分部经营情况

  1.发、售电情况

  

  

  2.发电机组装机情况

  单位:兆瓦

  

  2026年1-9月,本集团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404兆瓦。其中,本公司完成收购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能源持有的相关公司的股权,发电装机容量相应增加15,640兆瓦;受新机组投运等其他因素影响,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764兆瓦,主要为清远二期4号机组、定州三期5号和6号机组、沧东三期5号和6号机组建成投运。

  3.经营成果(合并抵销前)

  币种:人民币

  

  2026年1-9月,本集团发电业务平均售电成本(含售热)为人民币337.5元/兆瓦时(2025年同期:人民币312.1元/兆瓦时,已重述),同比增长8.1%,主要原因是燃煤采购价格上升。

  (四) 运输及煤化工分部主要经营情况(合并抵销前)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6年1-9月,煤化工分部毛利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主要煤化工产品销售量及销售价格增长,以及上年同期煤制油生产设备因工艺升级停车改造导致基数较低。

  五、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长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公司完成收购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能源合计持有的12家标的公司股权,除晋神能源外,其他11家标的公司(“被合并方”)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前(2026年1-3月)实现的净利润为:2,856百万元;上年同期(2025年1-9月)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5,658百万元。

  公司负责人:张长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长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岩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燕玲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五、释义

  

  特此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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