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6-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且短期内尚无使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回购股份剩余385,869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概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151.2332万股(含),上限为166万股(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74.8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回购方案已于2024年1月25日实施完成,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512,400股,占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日公司总股本的0.2349%,回购最高价格为52.4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48.01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75,872,445.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4)。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四)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2025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六)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与股东大会决议同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2人,授予数量958,739股。
(九)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6年1月13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2026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31人,授予数量167,792股。
(十二)2026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公司此次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到期,且尚无使用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将注销此次回购股份剩余385,869股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预计如下: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并修订《公司章程》中股本相关条款内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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