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成都金乌未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乌”)系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自科技”)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自未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未来”)的全资子公司,故成都金乌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成都金乌与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投”)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中自未来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167.84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为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近日,全资子公司成都金乌与成都工投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金额为6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8年。公司与成都工投签订《保证合同》,为成都金乌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成都金乌与成都工投签订《权利质押合同》,为成都金乌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以上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或条款为准。
(二)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包含新增担保、原有担保及其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被担保人依法存续,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债权人: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都金乌未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融资本金为6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二)质押合同
质权人: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出质人:成都金乌未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成都金乌未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质押担保,质押标的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桂平大道999号远青供应链管理(成都)有限公司实际容量为3.01M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所产生的包括电费收入、补贴收入等在内的所有收益
担保金额:被担保主债权金额为6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租金、名义货价、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质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金乌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的,成都金乌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667.84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3.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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