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0%,本次被担保对象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塑贸”)、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一塑”)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6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期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6年9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期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人民币74亿元增至22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二、担保额度调剂及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额度调剂
为满足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恩复材”)、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国恩化学”)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子公司2026年度的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将对浙江国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恩化学”)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38,000万元调剂至国恩复材,2,000万元调剂至日照国恩化学。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为浙江国恩化学提供的担保额度由50,000万元调减至10,000万元,为国恩复材提供的担保额度由80,000万元调增至118,000万元,为日照国恩化学提供的担保额度由20,000万元调增至22,000万元。
(二) 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国恩塑贸、国恩复材、国恩一塑、日照国恩化学、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骐光电”)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及子公司国恩塑贸、国恩复材、国恩一塑、日照国恩化学、国骐光电的融资授信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6286379-001)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塑贸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0万元。
(5)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7)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合同》(编号:2026年二支公司保字067号)(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3)债务人: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0万元。
(5)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甬战略二部额保字20261013第001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债务人:国恩一塑(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0万元。
(5)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6)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802202026高保字第00013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路支行
(3)债务人:日照国恩化学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万元。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合同》(编号:3720202606100001585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债权人:国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限公司
(3)债务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5,600万元。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债权人承担的除外)等,以及债务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年二支公司保字079号)
(1)保证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
(3)债务人:青岛国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1,000万元。
(5)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57,01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4.63%。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624,41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8.94%;对合并范围外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68 证券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备注:报告期内,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相应调整上年同期每股收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备注: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8,103名,其中A股股东为18,101名,H股股东为2名,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宜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启动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025年6月26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接收。2025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2196号)。2025年12月11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上市聆讯,审议了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
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本次发行的3,000万股H股股票于2026年2月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公司H股股票中文简称为“国恩科技”,英文简称为“GON TECHNOLOGY”,股份代号为“027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16日完成A股、H股的现金红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事宜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A股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625万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6年7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关于收购四川中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事宜
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中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四川中氟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50,400.00万元。公司已按照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已按照约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垂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彦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垂柏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彦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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