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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91                  证券简称:国货航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院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陈松先生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01人,代表股份10,178,145,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6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7,482,669,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8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7人,代表股份2,695,476,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8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796人,代表股份129,990,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06,895,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5人,代表股份23,094,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2%。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8.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双月、赵丽华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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