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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6-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上午10点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10月22日发出。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香召集,召集人已在会议上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紧急召开董事会做出说明,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未表示异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春香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5名候选人的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春香、庄志华、曹春梅、沈浩、胡懿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3名候选人的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邱国江、李映红、刘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邱国江为会计专业人士,邱国江、李映红、刘悦均已经完成了“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的学习。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11月9日下午14:40在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9日   14点 4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9日

  至2026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A股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6日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 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第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6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1、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泽兰路18号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 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23-86200880

  联系人:王 涛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6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春香、庄志华、曹春梅、沈浩、胡懿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邱国江、李映红、刘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邱国江为会计专业人士,邱国江、李映红、刘悦均已经完成了“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的学习。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新任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执行。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春香博士,女,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植物学学士、植物生理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病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王春香博士是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遗传学会副l理事长。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江苏省劳动模范”、“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留学回国先进个人”等称号。王春香博士于1999年1月-8月,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病理学博士后;1999年9月-2001年12月,任北京金赛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研发项目负责人;2002年1月-2005年8月,任北京天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9月-2006年12月,任天根生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北京康为执行董事;2010年9月-2020年10月,任康为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生命科学研究院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春香博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康为、康为共创、康为同舟、康为共济、康为众志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1.65%的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庄志华女士,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农业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学士、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中级主管药师。庄志华女士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层次紧缺型人才”、“113紧缺型人才”,2020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2022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庄志华女士于2010年2月-2016年7月,任江苏海元蛋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人员;2016年8月-2020年10月,历任康为有限研发项目负责人、研发总监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命科学研究院执行院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志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通过康为同舟间接持有公司0.11%股份,合计持有公司0.19%的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曹春梅女士,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曹春梅女士2008年-2009年,任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0年-2026年5月,历任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子公司财务经理、集团财务经理、集团财务规划经理;2026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春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浩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律学专业学士、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沈浩先生于1999年8月-2004年4月,任广东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4年5月-2008年3月,任北京甲乙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基业长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懿娟博士,女,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统计学学士、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教堂山分校生物统计学博士。胡懿娟博士2011年8月-2024年6月在美国埃默里大学先后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2024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学工作,现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公共卫生学院生物统计学系教授。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懿娟博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国江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重庆大学会计学学士,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证书,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邱国江先生于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任北京首钢第一耐火材料厂会计;2000年2月至2011年6月,先后任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天健正信/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1年7月至2021年10月,任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任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保荐代表人;2022年12月至2026年8月,任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成长投资银行总部保荐代表人、上海六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国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映红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植物学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国家高级理财规划师。李映红女士1989年8月至2004年1月,先后在北京东风制药厂、中国宝安集团等公司工作,2004年2月至2023年4月,历任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顾问行销渠道业务管理部经理、助理副总裁等职务。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映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悦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刘悦先生于1996年8月-2001年5月,任职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2001年6月-2004年12月,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1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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