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6-053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龙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2人,代表股份506,702,8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9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95,129,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7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1人,代表股份11,573,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5人,代表股份12,280,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707,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1人,代表股份11,573,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8%。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谢显清、王筱宁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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