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诺安机遇共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2512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份额于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3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及其他指定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中所列清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从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保有的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5、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最低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规模的上限,并按规定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及其他指定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8、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其他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募集期结束后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以使该投资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低于本基金总份额数的5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其他销售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经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并按规定公告。
9、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即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后到原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1、本基金募集期内发生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披费等不能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诺安机遇共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机遇共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机遇共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安机遇共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直销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基金管理人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对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应当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资者应知晓并确认当个人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投资者分类和适当性匹配的,应及时主动进行更新。
14、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合同》等,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其他风险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境外市场的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出现微小的变动或相应期限国债收益率出现不利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期货投资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浮动管理费模式相关风险:(1)本基金的管理费由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组成,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取决于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持有期间年化收益率水平(详见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因此投资者在认/申购本基金时无法预先确定本基金的整体管理费水平。(2)由于本基金在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时,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的1.20%年费率计算管理费,该费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不同投资者最终适用的管理费率。在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或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发生时,基金投资者实际收到的赎回款(转换转出款或清算款)的金额可能与按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结果存在差异。投资者的实际赎回款(转换转出款或清算款)以登记机构确认数据为准。(3)本基金采用浮动管理费的收费模式,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的保证。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不保本,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存在无法获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诺安机遇共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简称:诺安机遇共赢混合A,基金代码:029333;C类基金份额简称:诺安机遇共赢混合C,基金代码:029334)。
(二)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最低募集金额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募集规模的上限,并按规定公告。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直销机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中“1、直销机构”章节。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项下“(三)销售机构”中“2、其他销售机构”章节。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3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门账户,任何人在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2、认购费率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认购费用,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选择认购A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若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元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32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32)/1.00=1,000.32份
即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32份A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A类基金份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元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元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二:某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32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80%)=992.06元
认购费用=1,000.00-992.06=7.94元
认购份额=(992.06+0.32)/1.00=992.38份
即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992.38份A类基金份额。
(2)若投资者选择认购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1.00元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这1,000.00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32元,则其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32)/1.00=1,000.3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1,000.32份C类基金份额。
(二)认购数量限制
在募集期内,每一基金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其他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他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募集期结束后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以使该投资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低于本基金总份额数的5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其他销售机构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经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并按规定公告。
(三)募集资金及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的专门账户,任何人在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
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认购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募集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后到原申请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或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查询确认结果。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以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一) 通过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认购
1、业务办理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3日15:00前。每个交易日15:00(不含)前受理当前交易日的申请,15: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募集期最后一日15:00(不含)结束认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上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诺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银行卡(具体请以网站页面提示为准)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认购;
官网:www.lionfund.com.cn
微信公众号:诺安基金,微信号:lionfund
(3)已经开通诺安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诺安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3、网上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二)特别提示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
2、个人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3、至认购期结束被确认为无效认购的,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一)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3日9:30~15:00。每个交易日15:00(不含)前受理当前交易日的申请,15:00之后提交的认购申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募集期最后一日15:00(不含)结束认购。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政部门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三证合一,此项无需提供);
③机构预留印鉴(加盖预留印鉴章、公章、法人章及经办人签名,一式三份);
④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银行开户证明(加盖经办银行印章);
⑧签订《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电子交易服务协议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一式两份);
⑨填写《诺安基金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加盖预留印鉴章,经办人签字);
⑩填妥的《机构直销客户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经办人签字,一式两份);
⑪RQFII客户还需提供监管部门出具的合格境外投资者证明,及外管局出具的RQFII额度证明;
⑫以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开户的,还需提供报备批文(备案证明文件),相关盖章备案版产品合同复印件或盖章备案版托管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⑬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的资格证明(金融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等)(加盖公章);
⑭非金融机构需填写《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如果是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填写《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⑮填写《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
注:上述⑦项是指:在本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2920077990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3247
(3)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诺安机遇共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③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④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者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基金认购申请表;
②转账凭证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当日15: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作废;选择非当日为申请有效日的认购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若机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
(4)至认购期结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26年11月13日1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专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特别提示
1、机构投资者可以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也可从诺安基金管理公司的网站(www.lion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机构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销售机构扣划相应款项。直销柜台与其他销售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3、至认购期结束被确认为无效认购的,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五、清算与交割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的专门账户,任何人在基金募集期满前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若基金合同不生效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夏宇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三)销售机构
以下销售机构中,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中国工商银行、东莞证券仅发售A类基金份额,销售C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示,敬请投资者关注。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邮政编码:518048
电话:0755-83026603或0755-83026620
传真:0755-83026630
联系人:祁冬灵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基金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2)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基金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业务规则。
网址:www.lion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20楼
法定代表人:郭川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朱江涛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cmschina.com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6)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王锡真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https://www.hlzq.com/main/web/index.shtml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成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宁汇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服电话:956066
网址:www.bhzq.com
(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10)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潘海标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1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L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中金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7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13)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法定代表人:张远军
客服电话:024-95346
网址:www.iztzq.com
(1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苏望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sdicsc.com.cn
(1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沙门路32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沙门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姜栋林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一期A栋2301A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西岸数字谷二期T3
法定代表人:俞洋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7)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信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20层西厅
法定代表人:甘卫斌
客服电话:4008-882-882
网址:www.vanho.cn
(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肖海峰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21)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5号901室(部位:自编0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号)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gzs.com.cn
(22)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郭川舟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2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明
客服电话:400-8888-818、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王会清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法定代表人:窦长宏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6)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2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15层(实际楼层11楼)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15层(实际楼层11楼)04室
法定代表人:卢嘉祺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om
(2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2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30)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湖滨路109号瑜赛进丰高新财富中心26层1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湖滨路109号瑜赛进丰高新财富中心26层1号
法定代表人:何帅
客服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31)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杜松岭
客服电话:400-610-5568
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32)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宁南路203号4楼南部40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1111弄1号中企国际金融中心A楼10层02、03、04、05、06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客服电话:400-168-1235
网址:www.luxxfund.com
(3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3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3楼C-4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35、65、99号1幢3楼C-4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3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91号1608、1609、1610办公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建华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3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401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3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77号黄龙国际中心E座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4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010-62680527
网址:www.hcfunds.com
(4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4至43层101内3层09A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1号楼-4至43层101内3层09A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42)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9层1901内19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9层(电梯楼层21层)、17层1701室(电梯楼层19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funds.com
(4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515号世博天地写字楼T1栋17楼
法定代表人:贾志伟
客服电话:400-820-993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4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周欣
客服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4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6)深圳市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社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栋16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尚美红树湾1号A座写字楼16楼1601
法定代表人:杨柳
客服电话:400-666-7388
网址:www.simuwang.com
(4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1226号诺亚财富中心A栋3楼
法定代表人:王强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4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9)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道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法定代表人:邓晖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www.huayuanstock.com
(50)上海证达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层B区
法定代表人:姚杨
客服电话:021-20538880
网址:www.zdt.fund
(5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10层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5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55号1号楼9层30-910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55号1号楼9层30-910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53)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兴业西路CCDI项目工作基地1层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小碧布依族苗族乡兴业西路CCDI项目工作基地1层
法定代表人:陈成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网址:www.gwcaifu.com
(5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0号华润时代广场10、11、14楼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735号2幢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5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98号的三亚太平金融产业港项目2号楼13层1315号房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经雷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57)易方达财富管理基金销售(广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期航二街2号101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陈彤
客服电话:4001608888
网址:www.efundcf.com.cn
(5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柳娜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cangshijinfu.com
(59)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京东二号园区A座
法定代表人:王珊珊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6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罗佳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https://caifu.licaike.com/index/
(61)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258号第10层(实际楼层第9层)02A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258号第10层(实际楼层第9层)02A单元
法定代表人:方磊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6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L1401-L15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212号腾讯数码大厦2栋(南塔)L1401-L1501
法定代表人:谭广锋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x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四)注册与登记过户机构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法定代表人:夏宇
电话:0755-83026688
传真:0755-83026677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陆奇、狄家璐
联系人:狄家璐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刘维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联系人:崔泽宇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祎、崔泽宇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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