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作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中兴华在制造业上市公司中有审计客户1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及购买职业保险均符合监管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近三年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霍华东,2017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党李娜,2018 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工作量,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业务性质及业务规模等情况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5万元),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