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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6-4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代建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报告期末合同负债余额为1,168,336.0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31,227.73万元,减幅16.52%,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项目交付结转收入额大于销售回款额所致;(2)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2,275.56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911.43万元,减幅63.22%,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绩效工资所致;(3)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为438,213.9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8,819.10万元,增幅29.12%,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土地增值税准备金增加所致;(4)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331,581.6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09,448.39万元,增幅49.27%,主要是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5)本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9,312.3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3,648.74万元,增幅272.74%,主要是本期经营利润大幅增长,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发生额为486,978.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2,260.45万元,增幅137.88%,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同比增加所致;(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发生额为166,79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463.62万元,增幅37.47%,主要是本期房地产项目结算成本同比增加所致;(3)年初至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发生额为111,207.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2,645.83万元,增幅499.12%,主要是本期结算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增值率同比上升,导致税负增加;(4)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发生额为1,31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738.73万元,减幅94.54%,主要是本期处置股权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5)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零,较上年同期减少4,342.19万元,减幅100.00%,主要是本期存货未出现需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形;(6)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发生额为49,934.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686.11万元,增幅699.14%,主要是本期税前利润同比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939.9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1,856.95万元,减幅94.52%,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同比减少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9.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712.79万元,增幅196.59%,主要是本期理财产品净投资额同比减少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715.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3,017.21万元,增幅73.63%,主要是本期归还融资同比减少所致;上述原因导致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40,987.2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71,126.20万元,减幅117.81%。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贾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晓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大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贾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晓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大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41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叶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叶萍女士自2020年10月28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连续任职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叶萍女士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叶萍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叶萍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选举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叶萍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重大工作给予指导,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叶萍女士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1、 叶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6-42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项目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康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威公司”)持有的圣廷峰汇地块(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湖JSH-A02-08地块,面积为52,29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惠府国用(2011)13020900263号,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原规划用途为五星级酒店项目。因市场环境变化及其他客观因素原因,已无法按照原方案进行开发。从自2019年开始起,康威公司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在不变更土地性质的前提下调整规划方案,以及申请有偿收回等,试图努力盘活土地,但均未取得实质成效。因该项目存在被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风险较大,公司已在2021年度对该项目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并已在当年年度报告时予以披露。

  公司于 2024 年收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惠市自然资函【2024】3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就上述土地收回事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请求:撤销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前述《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近期,康威公司收到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书,前述无偿收回土地决定已经广东省高院判决生效。截至目前,尚未履行相关收地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2021年对该地块对应的资产计提全额资产减值准备。本次终审判决土地使用权收回生效事项不会新增资产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期间财务报表产生损益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惠市自然资函【2024】35号);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判决书》【(2025)粤行终95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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