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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48.08万元,同比增长3.81%。其中,移动智能终端视觉解决方案实现营业收入51,246.89万元,同比增长0.14%;车载AI视觉解决方案实现营业收入12,381.43万元,同比增长18.23%。

  其他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

  2019年9月,ArcSoft, Inc.收到Marc Chan、Lei Li、Strong Wealth Limited、Pacific Smile Limited作为原告对包括本公司全资子公司ArcSoft, Inc.、Wavelet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和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等主体和个人在内的被告的相关诉讼材料。Hui Deng(邓晖)于2019年9月25日出具承诺,针对“Marc Chan、Lei Li及其家庭基金诉讼事宜”,如发生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索赔等)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公司实际控制人Hui Deng(邓晖)独立承担。2024年3月,法院作出初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ArcSoft, Inc.和Hui Deng(邓晖)不存在故意失实陈述,但认为被告存在疏忽错漏导致陈述不完整,判决被告共赔偿原告970.60万美元及相关利息;同时,不支持原告关于ArcSoft, Inc.违反投资合约的主张。被告根据法院规定提供了相应保证金。

  截至目前,针对初审法院就被告存在疏忽错漏导致陈述不完整部分的判决,原告、被告均已提起上诉。第九巡回法院在审理上诉过程中,于2025年12月初决定,提交本案至加州最高法院申请一项“认证”(Certification to California Supreme Court),即就加州公司法某法律条款问题提交加州最高法院予以认证。至此,上诉裁决程序暂停,并推迟至加州最高法院对上述认证做出最终答复为止。公司已结合初审法院判决结果以及案件进展情况等,相应计提了预计负债。详见2019年9月26日、2020年1月7日、2020年9月21日、2024年3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1.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88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9月29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181,943股,占公司总股本401,170,400股的比例为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76元/股,最低价为29.0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7.12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5日、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8日、2026年10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凯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Hui Deng(邓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凯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凯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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