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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兵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26年6月9日披露《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于2026年6月15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或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据此,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6.42元/股调整为18.86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55万股调整为76.7152万股。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陈小华、沈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5名(剔除离职人员1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8694万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陈小华、沈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9764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9764万股。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陈小华、沈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7.8694万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55万股(调整前)

  3、授予价格:26.42元/股(调整前)

  4、授予人数:56人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当期归属的条件未成就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年及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完成度(A)与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对应情况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或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权益=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权益×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P)。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陈小华先生、沈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3、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3)。

  4、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以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及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5、2025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6、2025年10月24日,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陈小华先生、沈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7、2026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前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8、2026年10月26日,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陈小华先生、沈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并同意按照《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为符合第一个归属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办理合计37.869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4日,因此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10月26日至2027年10月22日,具体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进行归属。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3、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由于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9764万股不能归属,因此,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0.9764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10月24日

  (二)归属数量:37.8694万股(调整后)

  (三)归属人数:55人(剔除离职人员后的数量)

  (四)授予价格:18.86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表中不包括因离职导致不符合归属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除1名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其余55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归属名单,并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7.8694万股。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小华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陈小华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除上述情况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5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合计37.869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6.42元/股调整为18.86元/股,授予数量由55万股调整为76.7152万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9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二)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陈小华先生、沈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63)。

  (四)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以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及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五)2025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六)2025年10月24日,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陈小华先生、沈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七)2026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前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八)2026年10月26日,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董事陈小华先生、沈鑫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或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6.42-(86,989,302×0.11)/88,133,334)÷((1+(86,989,302×0.4)/88,133,334))=18.86元/股。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Q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2)派息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数量=55×(1+(86,989,302×0.4)/88,133,334)= 76.7152万股(系根据各激励对象明细计算并取整后的加总数,与总授予数量公式计算的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系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5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合计37.869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而增加或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公司于2026 年6 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外)每10 股转增4 股,总股本由88,133,334 股增至122,929,054 股。为保证会计指标前后期可比性,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由0.20 元/股调整为0.14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由0.20 元/股调整为0.14 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由0.39 元/股调整为0.28 元/股,稀释每股收益由0.39 元/股调整为0.28 元/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沈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梅瑜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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