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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6-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8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公司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内部网站公示的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0)。

  (四)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五)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其中《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批次)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由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2026年8月18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存放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7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8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④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10.912-0.1147)=10.7973元/股。

  预留授予(第三批次)部分=(8.178-0.1147)=8.0633元/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与会委员认为:本次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部分的授予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8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公司于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内部网站公示的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0)

  (四)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五)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其中《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批次)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作废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4万份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与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并作废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4万份限制性股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2026年导入新项目,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含其他实际控制关联方)(以下简称“群创光电”)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已超过2026年度预计金额,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预估,拟追加与群创光电2026年度关联交易额度至3,000万元。同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对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四)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 关联关系:该公司曾通过间接持有宁波群志光电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宁波群志光电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9月3日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过去12个月内曾具备关联情形仍视同关联关系的相关规定,该公司与公司之间仍存在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天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钰科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持续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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