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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控制权转让

  2025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65,529,90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72元。(以上称“本次股份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优必选及/或其指定主体向上市公司除受让方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8,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2%),价格为人民币17.72元/股(根据公司股份除权除息情况调整,如需)。

  同时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不可撤销地承诺:以合计所持公司28,427,61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1%)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同时,自过户登记日起,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前述预受要约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且除取得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前述放弃行使的表决权始终不恢复。若转让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则表决权放弃自要约收购完成之日起自动终止。(“本次表决权放弃”)

  2026年3月11日,本次股份转让已过户完成,过户股数为65,529,9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周剑。

  2026年4月23日,本次要约收购股份已过户完成,过户股数为28,4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2%,过户后优必选合计持有公司93,979,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01%。

  2、董事会提前换届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周剑先生、张钜先生、邓峰先生、焦继超先生、董思雨女士五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敏先生、王帆女士、杭丽君女士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聘任董思雨女士为总经理、夏焕强先生及王思远先生为副总经理、王思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夏焕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会议同时聘任了钟黎达先生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罗冰清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成立全资子公司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6年6月11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锋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云城社区留仙大道7001号优必选机器人大厦3701,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7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交易主体为深圳市新锋龙科技有限公司)因实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与优必选及其控制的公司于2026年度进行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250万元(不含税),主要为向优必选销售商品8,100万元、租入资产150万元。

  截至目前,深圳市新锋龙科技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关业务正在有序推进中。

  4、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02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41,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50.9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8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4,995,479.21元(不含交易费用)。

  5、转让子公司100%股权

  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绍兴锦昌电气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麦胜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胜机械”)100%股权,交易价格暂定为3,400万元,并接受关联方董剑刚先生为本次交易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报告期内,麦胜机械已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3,400万元,公司不再持有麦胜机械股权,2026年9月起,麦胜机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董思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焕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焕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董思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焕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焕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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