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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6-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形式发出,于2026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珠海市香洲区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程文浩先生、王东民先生、窦欢女士、孙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青运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治理效能,强化人力资源战略支撑作用,提升组织人效、用工合规性与团队活力,同意增设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一级职能部门,公司其他组织架构均无变化。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并更名为〈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1)。

  备查文件:

  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6-040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释义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R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 子公司恒旭达保理业务客户上海亨道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亨道公司”)因保理业务逾期,于2025年12月将其对川运(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川运海南”)约6,000万元债权转让予恒旭达,并由亨道公司承担差额补足及转付义务。截止本报告期末,亨道公司尚欠恒旭达保理融资本息合计5,616.56万元;恒旭达已就上述受让债权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2. 子公司恒旭达保理业务客户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实友化工”))因保理业务逾期,于2026年1月将其对川运海南约5,706.05万元债权质押予恒旭达,并承诺于相关诉讼案件判决生效且执行完毕之日起3个月内清偿全部剩余逾期本息。截止本报告期末,实友化工尚欠恒旭达保理融资本息合计 5,721.98万元,实友化工已就其对川运海南的债权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青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静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青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静筠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6-04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6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1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9:00-11:00,13:00-15:00。

  2.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十八楼登记处,邮编:519015。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海花

  联系电话:0756-3226342

  传    真:0756-3359588

  电子邮箱:zhuhaihua@winbase-tank.com

  5.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92”,投票简称为“恒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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