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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洁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0名,代表股份110,847,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421%;其中296名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60,973,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9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股份101,504,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624%;其中4名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51,629,9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9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92名,均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9,343,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天慧,曾乔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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