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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上接D25版)

  (上接D25版)

  

  公司负责人:李永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志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昱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永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志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永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志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昱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65       证券简称:中谷物流         公告编号:2026-058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于会议前发出。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华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无异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长迪、吴慧鑫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长迪、吴慧鑫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因其他原因未能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并办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中介机构。

  4、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卢长迪、吴慧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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