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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9月4日与绍兴市逸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绍兴逸鸣”)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简称“卡利罗公司 ”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原由公司直接享有和间接享有的与目标公司相关的一切权利概括转让给绍兴逸鸣(目标公司已向柯桥区湖塘街道缴纳的开竣工保证金180万元权益仍归属公司所有)。

  本次卡利罗公司股权转让价款结合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卡利罗公司经营情况,经双方协商确认为人民币28812万元,股权转让价款采取现金分期支付方式,最后一期于2026年11月15日前支付。2026年9月22日,绍兴逸鸣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万元,加上自动作为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意向金人民币3000万元,绍兴逸鸣已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8000万元。

  2、2026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实业”)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明牌实业将其持有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银行”)5886481股股份以及协议委托期限内明牌实业因瑞丰银行实施送股、配股、拆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额外增加的瑞丰银行股份所对应的除收益权、处分权(包括股份质押)、知情权、认购增资/优先购买权之外的股东权利中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行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可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董事尹阿庚先生因行程原因委托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出席,独立董事林明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阿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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