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10月28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国泰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03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国泰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3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国泰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8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国泰中证香港内地国有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5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国泰中证全指集成电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4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国泰中证基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国泰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2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国泰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8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9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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