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3)。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终止投入“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新增“宁夏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直真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对“算力网络智能调度管理及运营系统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开设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拟实施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相关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将由全资子公司直真科技(宁夏)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对应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新增不超过10.0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办理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手方、确定租赁标的物、决定租赁报价方案、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同时,在董事会已审议的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根据交易方案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资产抵押、质押等相关手续。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该融资租赁业务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满足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终止投入“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新增“宁夏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直真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对“算力网络智能调度管理及运营系统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2、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754,44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1,885,597.76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077,515.2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808,082.4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6年4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报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52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23,300.00万元外,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879.37万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实际需求,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宁夏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募投项目“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拟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912.73万元(含该项目原募集资金净额10,883.51万元及对应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下同),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6.79%。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用于建设上海研发办公中心,包括研发办公大楼的购置及装修、研发办公软硬件购置等,为上海地区的研发团队及办公人员提供研发办公场所。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投资主要包括房产购置、装修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预备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研发投入,具体如下:
截至目前,受上海区域房地产市场结构性调整影响,公司审慎研判房产购置时机,尚未寻找到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综合成本合理的购置标的,本项目暂未开展建设,对应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2、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
(1)软件开发模式发生转变,原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显著降低。随着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AI编程助手及数字员工已能够承担代码生成、单元测试、缺陷定位、文档编写、运维脚本开发等大量研发工作,软件开发模式正由“人力堆叠”向“AI辅助、核心人员主导”转变,公司对研发人员规模的依赖程度明显下降。研发人员需求缩减后,原规划办公面积、工位数量及配套设施已与公司实际研发需求不匹配,若继续按原规模购置并装修办公楼宇,可能造成资产闲置和资源浪费,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已大幅减弱。
(2)房地产市场结构性调整影响,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近年来上海地区房地产市场结构性调整,办公类物业购置价格仍存在较大调整压力,公司尚未寻找到合适的房产购置时机,该项目暂未启动,对应募集资金暂未投入。鉴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大部分拟用于房产购置及装修投入,在当前市场价格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继续实施该项目不具备经济效益。
(3)为盘活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支持战略业务发展,公司算力相关战略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较为迫切,需加快资金投入以抢抓市场发展机遇。
综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及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相关募集资金投向具备建设条件、资金需求更为迫切的宁夏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加快公司算力业务布局。
(三)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公司拟对“算力网络智能调度管理及运营系统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合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变。
“算力网络智能调度管理及运营系统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宁夏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智算中心,通过购买高性能算力服务器,并将服务器改配调优后运营,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智能算力服务
实施主体:直真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
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四个月,计划项目投资总额15,975.87 万元,拟使用本次变更的上海研发办公中心项目募集资金10,912.73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68.31%),不足部分5,063.14 万元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投资构成如下:
(二)新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拟通过向全资子公司直真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借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10,912.73万元投向新募投项目。
(三)新项目必要性分析
1、助力我国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人工智能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力,在各地积极布局数字经济的趋势下迎来了飞速发展。《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提出要“推进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到2030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10万亿元”;预计2020年至2030年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0.9%,带动相关产业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5.9%。
本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区域数据处理能力与智能化水平,为千行百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算力支撑,助力地方数字经济发展。
2、满足不断增长的算力需求
随着大模型能力趋于成熟、调用成本快速下降,人工智能应用的重心正由“训练-微调”向“推理-智能体”迁移。根据IDC预测,全球活跃智能体数量将从2026年的7,940万个增长至2030年的22.16亿个,复合增长率达129.8%。在任务执行次数增长、单任务Token消耗提升与多智能体协同的乘数效应作用下,同期全球Token消耗量的复合增长率达4,822.6%,约为活跃智能体数量增速的37倍。未来随着数字化业务加速落地,各类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场景不断深化,算力需求将呈指数级增长。
在需求高增的同时,受高性能GPU供给约束及资本开支门槛影响,越来越多的模型厂商、互联网企业与行业用户选择以租赁方式获取算力。算力租赁凭借灵活高效、按需付费的模式优势,正成为智能算力供给体系中的重要业态。公司此时通过募投项目扩大算力供给规模,是把握行业扩容窗口、抢占市场份额的必要举措。
3、有利于公司深化算力战略业务,实现战略目标
公司围绕国家“东数西算”发展战略、电信运营商的算力网络以及各类智算中心的建设和运营需求,规划了算力建设、算力服务以及以算力调度为核心的算网大脑等系列产品。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深化战略业务布局,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算力产业链生态协同,发挥自身优势并进一步拓展增量市场,巩固和提升公司在智算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算力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底层支撑。近年来,国家围绕算力设施的规模布局、能效水平与运营机制持续完善政策: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要求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工程落地、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鼓励发展标准化算力云服务;202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算力设施纳入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明确推进算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普惠化,支持以政府购买算力服务、算力租赁等方式满足需求;同期《政府工作报告》将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列为新基建工程;2026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提出构建“枢纽—区域—边缘”三级节点协同的算力设施体系,到2028年城域算力1毫秒时延圈覆盖率不低于75%;2026年9月《信息通信行业发展“十五五”规划》进一步设定到2030年智能算力规模达9,800EFLOPS、新建大型及超大型算力设施PUE降至1.2以下的量化目标,并要求有序部署万卡、十万卡级智算集群、按需部署推理算力设施、加大国产芯片适配。
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市场环境
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绿色算力发展研究报告(2026年)》,截至2026年6月底,我国智能算力规模达2,185EFLOPS(FP16)。国际数据公司(IDC)与浪潮信息于2026年9月联合发布的《2026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预计,2026年我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2,576.5EFLOPS,同比增长87.9%,并在2030年达到10,524.3EFLOPS,2025年至2030年复合增长率约50.3%。同期,我国人工智能算力市场规模预计由2026年的515亿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1,501亿美元,智能算力是数字经济中增速最快的基础设施种类之一。
2025年以来,全球大模型技术快速发展,推动Token调用量规模呈井喷式增长,到2026年3月,我国日均Token的调用量已经超过了140万亿,相比2024年初的1000亿增长了1000多倍,算力需求持续旺盛。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智能算力服务研究报告(2026年)》测算,2025年我国智能算力服务市场规模已突破1,300亿元,根据人民网2026年7月发布的信息,2026年一季度国内算力租赁市场规模已达680亿元,全年预计突破2,600亿元。
人工智能产业和智算服务领域的持续发展,算力需求快速扩张,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3、当地产业政策鼓励
宁夏是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明确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之一,具备气候冷凉、能源资源富集、电价相对较低等发展数据中心与智算中心的有利条件。当地围绕枢纽节点建设在能耗指标、电价、土地及产业配套等方面出台了若干支持政策,本项目的实施顺应了上述产业政策的引导方向,预计将受到当地配套政策的支持。
4、公司具备良好的基础储备
公司承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数据处理中心算力集群(一标段)(以下简称“郑州空港算力集群项目(一标段)”、“智算集群项目”)已于2025年11月投入商业运营。公司作为“郑州空港算力集群项目(一标段)”的集成商、投资方(公司为跟投方)和运营方,负责智算集群项目的建设,包括整体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性能优化和商业化运营等工作,实现从算力建设到算力运营服务的全过程管理与服务输出,沉淀出智算中心规划与建设、异构算力资源集成、集群调度与性能优化、能耗与安全运维管理、商业化运营与客户服务等核心能力,积累了大量算力客户资源。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经营预测期(5年)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5,020.98万元、年均净利润约1,110.43万元。经测算,项目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为12.77%,静态投资回收期3.87年(含建设期)。综合来看,本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良好,且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该经济效益分析为公司结合目前市场现状和未来发展预期而作出的测算,不代表对未来业绩的承诺。
(六)项目风险分析
1、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为推进和规范智算中心的建设,各部委不断提供政策指引,各地政府也为当地智算中心建设出台了若干支持政策。这些政策在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土地供应、能耗指标等方面为智算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如果政策发生变化,将会产生多方面的深远影响。此外,政策变化还可能引发市场竞争格局的改变,影响智算中心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2、市场竞争的风险
受人工智能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影响,智算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本项目的运营期较长,运营期内可能面临算力资源利用率不足、市场开拓不力等风险,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快速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则可能出现服务或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滑及客户流失的情形,进而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的风险。
3、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稳定、高效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科技型企业保持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若不能保持有效的核心技术人员激励机制,将影响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4、长期资产新增折旧、摊销的风险
本项目中包括服务器等长期资产投入,随着项目的实施,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相应增加,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如果市场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智算中心项目无法如期推进或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可能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大幅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5、不可抗力风险
近年来,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深刻变革,尤其是2025年以来,跨国供应链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本项目的部分设备来自海外设备供应商,尽管公司的供应商主要为相关品牌的境内生产或经销商,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相关产品可能被纳入加征关税清单,导致设备及配件采购成本攀升,进而直接推高公司整体运营成本。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市场未来发展状况不及预期,有可能对本项目的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七)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本项目主要为设备部署与运营,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本项目采用租赁机房方式实施,无需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审批事项。本项目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环境、自身战略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作出的审慎安排。将募集资金投入算力新项目,有助于公司夯实算力业务基础,响应市场算力需求,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同时优化资金投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长期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事项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和募投项目实施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4、宁夏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融资租赁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12个月期限内开展总额不超过1.70亿元的融资租赁相关业务。在上述董事会审批额度范围内,公司与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额度为1.00亿元的业务协议,该笔业务以公司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额度为0.70亿元的业务协议,该笔业务以公司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目前,前述董事会审批额度已全部使用完毕。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拟新增不超过10.00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本事项审议通过后办理与融资租赁相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手方、确定租赁标的物、决定租赁报价方案、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同时,在董事会已审议的权限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根据交易方案办理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资产抵押、质押等相关手续。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新增融资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时点实际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超过10.00亿元。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必须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或拟购入的设备资产,具体以实际购入价值为准。
权属状态:后续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确保用于业务的标的资产为自身合法拥有,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涉及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的,将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四、融资租赁事项主要内容
(一)新增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亿元。
(二)融资租赁的方式:直租或售后回租。融资租赁项目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交易对手方。交易对手方如需要提供增信措施,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可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增信措施。
(三)融资资金用途:日常经营。
本次拟新增的融资租赁业务额度对应的相关合同均尚未签署,合同实际执行的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有效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6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 A 座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1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议案2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1日9:00至11:30 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1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④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13:40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5、会议联系人: 饶燕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pr@zznode.com
6、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注: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11月11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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