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6-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公司与立信的合同已到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事前沟通,立信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28亿元;2026年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

  天健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投资者保护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23次、纪律处分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6人次、纪律处分32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波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柳梅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章宏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2)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变化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已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与立信的合同已到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天健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恰当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天健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需要,同意聘任天健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治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铁映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刘治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铁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治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铁映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为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或通过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良、李凤明、王克全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科技”)、张良、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注:“本年年初至2026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山东天玛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3.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4.中煤科工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各项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书面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均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与关联人开展项目合作、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保理服务。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或通过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与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严重依赖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6-028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良、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6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以现场、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登记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需证明文件详见第2、3项)。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原野

  电话:010-84261737

  邮箱:ir@tdmarco.com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二)现场会议出席者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