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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 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45%股权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6临034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投资”)通过江西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的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物流”或“标的公司”)4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7,299.77万元。本次公开挂牌期间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江苏宏元昌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元昌隆”)。近日,本次交易双方已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事宜并在江西产权交易所完成备案,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299.77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前期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持续优化企业资产结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45%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恒合投资以17,299.77万元作为底价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宏泰物流45%股权。具体内容请参见《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江西宏泰物流有限公司4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020号)。

  二、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期间共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江苏宏元昌隆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299.77万元。

  (一)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宏元昌隆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KFCC7MXW

  成立日期:2026年05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世纪新城11幢411室

  法定代表人:潘弘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宏元昌隆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近日,本次交易双方已完成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事宜并在江西产权交易所完成备案,恒合投资与宏元昌隆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299.77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宏泰物流股权。

  (三)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转让方(甲方):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江苏宏元昌隆投资有限公司

  1、产权转让的标的

  甲方所持有的宏泰物流45%股权。

  2、产权转让的价格

  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17,299.7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贰佰玖拾玖万柒仟柒佰元整)转让给乙方。

  3、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全部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江西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本次转让产生的协议交易服务费191,697.93元由甲方承担,权证变更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债权债务处理

  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披露的债务,无论是甲方或标的公司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标的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承继。

  5、损益处理

  本次交易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自交易基准日至本次产权转让对应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担保责任安排

  在标的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乙方须协调宏泰物流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公司为宏泰物流提供的担保责任转移或解除手续,确保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恒合投资不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若因宏泰物流未能按时向银行履行债务导致公司或恒合投资承担担保责任的,乙方全额向公司支付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职工安置

  不涉及

  8、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合同转让价款的20%;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及产权交易中行为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宏泰物流所从事的廊道物流运输业务,与公司已构建的民爆一体化、军工新材料、轨交自动化及信息化“两主一培育”产业发展格局之间的业务关联度相对较弱。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整体需要。

  本次交易价格较宏泰物流45%股权账面价值溢价11.13%,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整体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转让价款已汇入江西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标的公司股权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为宏泰物流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尚未办理责任转移或解除手续,上述担保责任转移或解除手续能否于标的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前全部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或恒合投资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遭受损失,将按合同约定由受让方予以全额赔偿。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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