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工程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
4、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环能股份公司 邮编:046204
电话:0355-5923838
邮箱:la601699@163.com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5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永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51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52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冯利松先生、闫海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53号《关于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毛永红先生、徐海东先生、史红邈先生、刘进平先生、冯利松先生、闫海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54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55号《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056号《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资助方式:内部借款
● 资助金额:30,984.9万元
● 资助期限:三年
● 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通过内部借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潞宁煤业”)提供30,984.9万元财务资助。本次资助为新增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等,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资金使用期限为三年。
(一)基本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鉴于被资助对象的参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用于满足潞宁煤业日常经营及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支持潞宁煤业持续发展。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是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否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对象: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资助方式:内部借款;
3、资助额度:30,984.9万元;
4、资助期限:三年;
5、资助利率:不低于公司可取得的外部融资实际利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其经营资金所需,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该控股子公司存在流动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短期内可能存在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
为此,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公司将进一步监督潞宁煤业强化经营管理,有效控制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潞宁煤业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财务资助风险基本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实资金储备,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为:招商银行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0亿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亿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亿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亿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永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亿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垣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2亿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潞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亿元,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亿元。
本次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及协议约定为准。授信资金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本次授信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储备能力与财务弹性,增强抵御行业周期波动风险的能力,为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及中长期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本次授信仅为银行授予的融资额度,不代表公司当期实际发生融资,融资款项的实际使用金额、借款时间将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定并以实际签署的借贷合同为准。本次授信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经营业绩造成即时影响。公司将合理统筹资金使用,严控财务成本与债务风险。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此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6-053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潞宁煤业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潞宁煤业”)拟向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申请借款4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2.5%,借款期限3年。本次借款由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持有潞宁煤业股权比例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潞宁煤业拟向财务公司申请借款4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2.5%,借款期限3年。本次借款由公司在持有潞宁煤业股权比例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235989941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爱斌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9日
注册地: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府后西街388号颐龙湾综合楼E1栋东侧裙楼1-4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6,674.5万元,持股比例66.67%;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8,325.5万元,持股比例33.33%。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资信状况
财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甲方:潞安集团财务公司
乙方: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额度:40,000万元
借款期限:3年
借款利率:不超过2.5%
借款用途:用于乙方日常运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担保条款:潞宁煤业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就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潞宁煤业日常运营及资金周转等资金需求,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证券简称: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煤炭、焦炭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原煤产量3688万吨,商品煤销量3231万吨,商品煤综合售价为649.22元/吨。其中混煤产量为1440万吨,混煤销量为1395万吨;喷吹煤产量为1624万吨,喷吹煤销量为1609万吨。实现商品煤销售收入2,097,781万元,销售成本1,181,808万元,销售毛利915,973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永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利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毛永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利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永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利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永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利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永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利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毛永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利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军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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