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6-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定编制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金额区间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上限为124.89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等因素确定。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7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机构的选聘
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于2026年7月10日在官网发布了《2026年度审计机构选聘方案》,披露了项目内容、选聘方式、审计机构资格要求、评价要素及具体评分标准等内容。在有效期内,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选聘材料。
经对审计机构的资料审核及初步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了公司的选聘流程,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6,05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物联网芯片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Wi-Fi 蓝牙一体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分别于2024年6月、2025年7月、2026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8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有效期内,公司共使用47,252.5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8月25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7,252.56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事项无须经股东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8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上述人员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后续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 根据《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股份的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4.89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80.07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4.89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0.0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4.89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上限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2、以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593,957.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9,763.15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测算,占上述财务数据的比重分别为1.68%、1.96%。公司认为该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未来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13.57%,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持或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股份计划,上述人员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将相关股份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时,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
3、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终止回购、继续实施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根据实际回购股份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期限内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后续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sa51jkhx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黄志强先生 董事长
刘助展先生 董事兼总经理
张仕兵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李斌女士 财务总监
张潇颖女士 独立董事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sa51jkhx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懿瑶
电话:0755-26658506
邮箱:ir@bluetrum.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地缘政治动荡推升供应链成本,市场需求承压,但公司基本盘稳固,凭借产品的高性价比优势,随着BT897X、BT891X等芯片在终端市场逐步放量,以及原有品类持续升级迭代,公司营业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品牌客户的合作,在荣耀、倍思、绿联等品牌客户体系内承接多个项目,品牌客户合作的深度进一步增强。此外,受被投企业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的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出现较大波动,导致归母净利润等指标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斌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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