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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48.15%,主要系本期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风药业、轩竹生物等)公允价值变动较大所致,上年同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28亿元,本期为-4.46亿元,同比减少5.74亿元。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2.94%,系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所致。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093.78%,主要系上年同期贸易业务备货较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本期贸易业务量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较大。4、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48.22%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延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延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徐明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延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延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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