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6-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5人。

  ●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32,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

  ●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5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78人调整为74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5万股调整为83万股。在本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拟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74人调整为7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3万股调整为82万股。

  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6月3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74元/股调整为14.03元/股。同时,公司将回购注销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数量相应由73人调整为65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和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5年10月21日,截至审议本次解锁事宜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6年10月20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6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2,0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4%。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均已达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32,000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0,820,000股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44,328,000股。

  上述转增方案已于2026年6月实施完毕,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0,820,000股增加至155,14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10,82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55,14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00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4.0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5,148,000股减少至155,064,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人民币155,148,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55,064,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对《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上述《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东)558号中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议案1.00、2.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6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811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004)。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的9: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号二楼)。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8、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5953660

  传真:0576-85962776

  电子邮箱:ztgf@zhengte.com.cn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 811 号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700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38。

  2. 投票简称:正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2、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84,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03元/股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前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5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调整及资金来源的说明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数量相应由73人调整为65人。

  (二)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0,82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5,148,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1、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按照以下方法调整回购数量: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调整前,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如下: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Q=60,000×(1+0.4)=84,000(股)

  2、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方法调整回购价格:

  (1)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基于上述情况,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P=(P0-V)÷(1+n)=(19.74-0.1)÷(1+0.4)≈14.03元/股(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董事会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5,148,000股变更为155,064,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532,000股解除限售后其股份性质由有限售条件股份变更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鉴于本激励计划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5,148,000股变更为155,064,000股;

  3、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应对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调整、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雨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科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雨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8        证券简称:浙江正特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9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2026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永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6月3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74元/股调整为14.03元/股。同时,公司将回购注销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按照《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32,000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董事陈永辉先生、冯慧青女士、侯姗姗女士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成,总股本由110,820,000股增加至155,14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10,82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155,148,000元。

  根据《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4,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5,148,000股减少至155,064,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人民币155,148,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55,064,000元。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11月16日15: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